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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1年12月20日 14:29:51 来源:山西省宁武县教育局 访问量:4865

 
 
宁武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基础教育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山西省《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人员定岗分流安置意见》(晋教人[2003]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依法治教,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中小学布局和人员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以实行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理顺人事管理体制,激活竞争激励机制,为我县基础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改革目标: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改进并规范校长选拔任用管理;推进教职工聘任制度,实行单位自主用人,对教职工进行全解全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领导改革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高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劳优酬的原则;坚持教育资源均衡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长:吴瑞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建毅   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郭士忠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永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员:张福文   县委办公室主任
吴雁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谭生旺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记
         军   县财政局局长
张成喜   县编制办主任
王志荣   薛家洼乡党委书记
冀海亮   阳方口镇党委书记
 强   凤凰镇党委书记
丁新生   余庄乡党委书记
谷茂华   东寨镇党委书记
王继宁   涔山乡党委书记
陈玉峰   化北屯乡党委书记
马国贞   西马坊乡党委书记
张建平   石家庄镇党委书记
胡增海   新堡乡党委书记
李茂华   迭台寺乡党委书记
王东升   怀道乡党委书记
白云龙   圪廖乡党委书记
闫凯亮   东马坊乡党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建毅兼任。
三、时间步骤
本次改革从20119月开始,到2012年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阶段(2011910—101日)。对教师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严格核定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学校领导职数及学校内设机构;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101—1130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全面动员。
第三阶段:选聘校长阶段(12—2011年寒假前)。科学制定校长选聘方案,对布局调整后的所有学校公开进行校长选聘。
第四阶段:教职工竞聘阶段(2011年寒假—20128月)。对所有在编教职工实行全员解聘,打破区域和学校界限,进行公开竞争上岗。
第五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29—1231日)。各项改革完成后,及时召开交流总结大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建立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内容和方法
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布局、核编定岗、选聘校长、分流教师、教职工竞聘上岗、安置落聘人员。
(一)调整布局
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根据《振兴宁武教育实施意见》(宁发[2010]1号)精神,按全县现有校舍、教育装备等情况,把全县中小学校整合为26所。其中:初级中学5所,完全小学21所(包括寄宿制18所,非寄宿制3所)。第二步,根据全县人口分布、中小学生源等实际情况,结合全省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的推进,在县城新建12轨制初中、12轨制小学各1所;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基本满足城乡教育发展需求,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基础教育格局。
(二)核编定岗
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3]29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发[2009]108号)文件精神,由教育主管部门对照布局调整规划核定的中小学校轨制情况,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并将核编定岗结果向社会公布。今后,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各学校在校人数和班级数的变化情况,每学年对所有学校的岗位编制重新核定一次。
(三)校长选聘
1、办法
学校布局调整后整合的各学校校长实行公开选聘,选聘过程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督。具体步骤为: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填报志愿(中学、小学);面试(演讲答辩);重点考察;投票选举;办理聘任手续。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同样实行聘用制,具体人选由校长提名,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审核,批准后方可聘用。校长聘期一般为一届三年,聘期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宁武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状》和《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称职以上可以连任,考核不称职或有严重失职行为的予以解聘。校长被解聘后其组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一并解聘。
2、范围
符合条件的全县党政和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四)分流安置
1、大龄教职工
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人员定岗分流安置意见》(晋教人[2003]41号)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教职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提前离岗。离岗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离岗期间,工龄(教龄)连续计算,不参加考核和竞聘上岗,不晋升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职务)。离岗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行政纪律处分的,当年不享受年终奖,本年度不晋升工资。
2、伤、病、残人员
对因伤、病、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经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确认,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3、民办、编代教师
现有编代、民办教师签订离岗协议书后可以离岗。离岗后终身享受原工资待遇,不愿离岗者可以参加教师竞聘,落聘者停发工资,办理辞退手续。
4、借调人员
2009630日前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占编教师,由相关部门协调办理调动手续。之后借调到教育系统外的教师,必须回原单位参加教师竞聘上岗。既不办理手续也不参加竞聘者,按自动脱岗处理。
5、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
经组织同意分配、调动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原则上可留在原学校任教。
(五)教职工竞聘
1、办法
教职工竞聘必须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统一领导,并监督指导竞聘全过程。首先由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公布编制数,然后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组建学校聘任领导组进行实施。具体办法为:一是各学校根据设定的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然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竞聘上岗,结果要在校内公示。二是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全员聘任制。通过竞争上岗被聘用的教职工要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其职责、任职条件、工作目标及相关待遇等,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
2、原则和范围
本次教职工竞聘总的原则是全员竞聘,竞争上岗。开展顺序是先中学、后小学。每位教职工在竞聘过程中均有两次竞聘机会。中学教职工第一次参加全县5所中学的竞聘,落聘者到小学竞聘。小学教职工第一次参加全县21所完全小学的竞聘,落聘者参加学前教师岗位竞聘。非撤并范围内的乡村教职工进县城学校竞聘,教龄必须在10年以上。
五、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一)待聘
二次竞聘后仍未聘用的,进入待聘期。待聘期不得超过三年,待聘期内本人档案由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待聘者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否则按自动脱岗处理。待聘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待聘期满仍未聘用者,和教育部门脱钩,人事关系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二)解聘和辞退
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解聘或辞退: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长期在编不在岗的;
6)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8)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9)其他符合解聘或辞退条件的。
对于解聘人员,由校长召开校务委员会和职代会讨论决定,明确解聘理由并通知本人,然后由校长签发解聘通知书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解聘后按待聘人员处理。
(三)拒聘
凡不参加竞聘者,属拒聘。拒聘人员按自动脱岗处理,不占教师编制,停发工资,人事档案转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进修学习
教师脱产进修需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执行。进修人员离职进修前应签订进修合同。进修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进修期满不回本系统工作者,按自动脱岗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关系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项工作必须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人社、编制、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力以赴,协调配合,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二)营造舆论氛围
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信息交流,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尤其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充分认识我县教育发展现状,认识这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拥护改革并积极参与改革。
(三)全力维护稳定
掌握政策,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到改革的重点、难点,妥善安置转岗、分流人员。在具体实施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和化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四)加大监督力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对各个环节做好监督、监察工作,严肃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为改革工作扫清障碍,保驾护航。欢迎社会各界及普通教职员工监督,确保这次改革始终在民主和谐的环境里和法律政策轨道上运作。
 
 
 

 
编辑:温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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