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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实施办法

2011年12月20日 14:44:27 来源:山西省宁武县教育局 访问量:966
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高素质教育管理队伍,激发教育内部活力,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宁武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实施办法。
一、公开选聘职位  
1、中学校长5名;
2、完全小学校长21名。
二、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党政和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师生,恪尽职守,安全意识强;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认度;
5、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
6、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7、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8、参聘者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7周岁。现任校长年龄放宽到195871以后出生;
9、工龄5年以上;
10、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聘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2、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   
在全县范围内,采取印发文件、电视播放、张贴公告和召开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公开选聘校长的目的意义,吸引热爱教育的优秀人才参与校长竞聘活动,赢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二)公布职位
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竞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三)报名   
由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报名时,参与竞选人员须提供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荣誉证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党政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的推荐证明。获得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并符合报名条件的现任校长,可不参加考试、面试,直接进入考查阶段。(报名结束后,发布一号公告。)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按照应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选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中、小学两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每类按职位数的1:6确定面试人选。(发布第三号公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填报志愿
确定的面试人选按中、小学两类填报志愿。每人可选择同类型两个职位填报志愿。
(七)面试(演讲、答辩)  
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组织聘请有关领导、教育专家、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者进行面试。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两部分。最后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投票,以得票多少按中、小学两类分别选出前4名,作为考查对象。(发布第四号公告,公布进入考查对象人员名单。)
(八)考察
领导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对考查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每个职位确定2名候选人。(发布第五号公告,公布候选人名单。)
(九)投票选举
经考查合格确定的候选人,由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组织召开直选大会。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领导小组介绍侯选人基本情况;第二,再次听取候选人的竞职演说;第三,现场答辩;第四,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
(十)办理聘任手续
由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校长工作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公开选聘校长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五、校长聘任期限及管理  
选聘后的校长由教育主管部门与之签订《宁武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状》。校长每届任期三年,试用期一年。任期内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宁武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状》和《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每年度进行考核,经考核称职者可以连任,基本称职者诫勉谈话,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高素质教育管理队伍,激发教育内部活力,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宁武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实施办法。
一、公开选聘职位  
1、中学校长5名;
2、完全小学校长21名。
二、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党政和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师生,恪尽职守,安全意识强;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认度;
5、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
6、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7、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8、参聘者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7周岁。现任校长年龄放宽到195871以后出生;
9、工龄5年以上;
10、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聘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2、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   
在全县范围内,采取印发文件、电视播放、张贴公告和召开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公开选聘校长的目的意义,吸引热爱教育的优秀人才参与校长竞聘活动,赢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二)公布职位
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竞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三)报名   
由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报名时,参与竞选人员须提供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荣誉证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党政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的推荐证明。获得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并符合报名条件的现任校长,可不参加考试、面试,直接进入考查阶段。(报名结束后,发布一号公告。)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按照应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选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中、小学两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每类按职位数的1:6确定面试人选。(发布第三号公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填报志愿
确定的面试人选按中、小学两类填报志愿。每人可选择同类型两个职位填报志愿。
(七)面试(演讲、答辩)  
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组织聘请有关领导、教育专家、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者进行面试。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两部分。最后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投票,以得票多少按中、小学两类分别选出前4名,作为考查对象。(发布第四号公告,公布进入考查对象人员名单。)
(八)考察
领导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对考查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每个职位确定2名候选人。(发布第五号公告,公布候选人名单。)
(九)投票选举
经考查合格确定的候选人,由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组织召开直选大会。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领导小组介绍侯选人基本情况;第二,再次听取候选人的竞职演说;第三,现场答辩;第四,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
(十)办理聘任手续
由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校长工作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公开选聘校长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五、校长聘任期限及管理  
选聘后的校长由教育主管部门与之签订《宁武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状》。校长每届任期三年,试用期一年。任期内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宁武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状》和《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每年度进行考核,经考核称职者可以连任,基本称职者诫勉谈话,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高素质教育管理队伍,激发教育内部活力,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宁武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实施办法。
一、公开选聘职位  
1、中学校长5名;
2、完全小学校长21名。
二、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党政和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师生,恪尽职守,安全意识强;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认度;
5、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
6、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7、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8、参聘者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7周岁。现任校长年龄放宽到195871以后出生;
9、工龄5年以上;
10、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聘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2、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   
在全县范围内,采取印发文件、电视播放、张贴公告和召开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公开选聘校长的目的意义,吸引热爱教育的优秀人才参与校长竞聘活动,赢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二)公布职位
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竞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三)报名   
由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报名时,参与竞选人员须提供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荣誉证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党政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的推荐证明。获得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并符合报名条件的现任校长,可不参加考试、面试,直接进入考查阶段。(报名结束后,发布一号公告。)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按照应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选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中、小学两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每类按职位数的1:6确定面试人选。(发布第三号公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填报志愿
确定的面试人选按中、小学两类填报志愿。每人可选择同类型两个职位填报志愿。
(七)面试(演讲、答辩)  
由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组织聘请有关领导、教育专家、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者进行面试。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两部分。最后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投票,以得票多少按中、小学两类分别选出前4名,作为考查对象。(发布第四号公告,公布进入考查对象人员名单。)
(八)考察
领导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对考查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每个职位确定2名候选人。(发布第五号公告,公布候选人名单。)
(九)投票选举
经考查合格确定的候选人,由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组织召开直选大会。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领导小组介绍侯选人基本情况;第二,再次听取候选人的竞职演说;第三,现场答辩;第四,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
(十)办理聘任手续
由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校长工作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公开选聘校长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五、校长聘任期限及管理  
选聘后的校长由教育主管部门与之签订《宁武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状》。校长每届任期三年,试用期一年。任期内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宁武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状》和《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每年度进行考核,经考核称职者可以连任,基本称职者诫勉谈话,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编辑:温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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