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感悟?说白了,就是把学习的权利交给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自己读书,自己去领会。
悟什么?
首先要悟其义,课文内容要读懂。还要悟其情、悟其法,即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体会文章的表达方法,悟作者遣词造句的妙处。这是基本要求。
怎样悟?
一个字:读。凡是“告诉”的东西,都比不上“自得”的好。少数语文较好的学生,你要问他的经验,异口同声说得益于看课外书。可是看课外书有人讲吗?没有;看课外书没有人讲,却能提高语文能力,可见,讲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
既然语文教学说到底是一个“读”字,那么在教学中我是怎样做的呢?
备课先备“读”。反复读,读流利,读出感情,读出妙处。备课不等于写教案,至于写教案,因课而异。对教了多遍的课文,往往只写个提纲,记下新的体会和方法;新接触的课文,便写得具体一些。但真正掌握课文,读出妙处,不是三两遍的事。我深深感到,朗读是语文教师(也是其他学科的老师)的一项基本功。
而到了课堂上,第一件事是指导学生把课文读正确、流畅。做到每个人读通顺,一部分人读出感情,切不可认为这很容易。每篇课文,我一般都要花费一节课的时间指导读。做到每个人都读通顺,一部分人读出感情。
接下来做的第二件事是品位赏读,在微观上探究。这一环节最见老师功力,课上得精彩不精彩,往往就看这里。“微观探究”,最重要的是抓准“要害”,切不可面面俱到。当然,不能否定必要的讲解。赏读后,接下来的第三件事是要求把精彩之处熟读成诵(但不一定课课背诵)。
我想说,朗读法是教语文、学语文的根本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