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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2011年12月20日 14:51:03 来源:山西省宁武县教育局 访问量:863
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为加快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我县中小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实施,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校长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方法、内容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全县二十六所中小学校长。
(二)考核方法
1、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成立考核领导组,统一实行全县的校长考核工作。
2、召开教职工大会听取校长述职报告、民意测评、谈话、查阅资料与教育局定期、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据实量分。
3、采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表》量分。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述职
2、民主测评
3、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意见。
4、考核组对照《宁武县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表》据实量分。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和使用
(一)计分办法及考核等次评定
1、计分办法:考核对象综合评价总得分=考核工作量化评分×80%+民主测评得分×20%。
2、考核等次评定:校长的考核为双百分考核,考核总分在170(含)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总分140—169分的,确定为称职等次;考核总分120—139分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考核总分12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校长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中学奖第一、二名,县直小学奖第一名,乡镇小学奖第一、二、三名;考核结果为称职的不奖不惩;任期内考核结果一次为基本称职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解聘;不称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以一般教师对待)
五、工作要求
1、校长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校长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考核组成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3、考核组成员职责、组长负责主持召开学校的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工作;查阅校长的工作笔记、会议记录、听课记录、行政会议记录和被考核对象谈话等。其他成员按工作职责负责其他项目评分和与中层干部、教职工、学生、家长代表谈话,统计分数等。
 
 
编辑:温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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