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学生资格认定是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基础,涉及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为此,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八贷八不贷”的政策,避免“人人应贷”和滥贷,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贷款资格。
1.执行八种贷款条件即“八贷”。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2.杜绝八种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即“八不贷”。
(1)父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收入稳定;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
(3)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办公地点:大河堡村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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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