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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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贷 |
续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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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登录网址****,网上申请后打印); |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登录网址****,网上申请后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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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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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说明:办理前,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若不维护,则谢绝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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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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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贫困证明(对照“八贷”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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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申请表》由一个资格认定部门(所在村<居>委会)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贫困证明,《申请表》无需由资格认定部门出具意见,也不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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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原件。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初次申请办理流程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
2.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3.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宁武县教育和文化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办理流程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再导出打印《申请表》。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宁武县教育和文化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
注意事项:
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四、办理日期
续贷日期: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10日
首贷日期:2016年8月11日----2016年9月20日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0日
说明事项
1、借款学生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本金利息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未结清合同的还款都将通过支付宝账户交易,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2、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3、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4、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办公地点:宁武县大河堡村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8600810
宁武县教育和文化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