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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标准中的三维目标分类(转载)

2013年07月19日 17:17:52 来源:宁武县西关小学 访问量:738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对课程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提出了要求,构成了新课程的“三维目标”。

新课程的“三维目标”指向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在品德、才智、审美等方面的成长,是国家新课程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之一。

  • 知识与技能: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获得。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识和学科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获取、收集、处理、运用信息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
  • 过程与方法:突出的是让学生“学会学习”,使学生获得知识的过程同时成为获得学习方法和能力发展的过程。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过程与方法。过程指应答性学习环境和交往、体验。方法包括基本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具体的学习方式(发现式学习、小组式学习、交往式学习等)。
  •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不仅专注于人的理性发展,更致力于教育的终极目的即人格完善。情感不仅指学习兴趣、学习责任,更重要的是乐观的生活态度、求实的科学态度、宽容的人生态度。价值观不仅强调个人的价值,更强调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科学的价值,更强调科学的价值和人文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人类价值,更强调人类价值和自然价值的统一,从而使学生内心确立起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三维的课程目标应是一个整体,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互相联系,融为一体,体现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本规律,体现了学生各种素质在学科课程培养中的有机联系,体现了时代对基础性学习能力、发展性学习能力和创新性学习能力培养的整体要求。

编辑:温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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