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今年9岁,在某小学读三年级,天性不算聪颖,遇事还好问个“为什么”。可是,二年级时她几次测验所出现的“错误”,令我这个读了几直大学,又做了10多年教师的人疑惑不解。
一次数学测验,有一道题是这样的:“8乘以4,得多少?”女儿答:8乘以4得32.
不料试卷发下来后才发现,女儿的这一答案被扣了0.5分。请教老师(试卷由教研片出,且提供统一的标准答案),老师说:原因是没有按要求答题,标准答案应该是“得32”。老师惋惜地告诉女儿,人这么写是不应该算错的,但是,上边对试卷答案有严格的要求,所以以后做这样的题目,答案要从倒数第一个“逗号”开始,问什么,答什么,不要多写。
女儿记住了老师的教诲。但因此又带来了一次“错误”。这次的试题是这样的:“38除以9商几,余几?”女儿答:商4余2。结果这次又被扣了0.5分。
回家后,我和孩子一起订正试卷时,我问孩子,为什么不按老师说的“从倒数第一个逗号开始答?”女儿疑惑地说:“总不能不答商,只答余数呀!要不,你说怎么答?”
其实我也知道孩子说的有道理,但始终猜不透出题者的要求,只好说:“别管这些,按老师的要求答,就写‘余2’,看看老师怎么改。”
第二天,我们改的题又被判为错题。向老师请教,老师也无奈地解释说,这次是题出得不好,逗号不应该放在“余几”处。老师好心地告诉女儿,以后考试再遇到这样的题目,就从头到尾一起答,肯定不会错。
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语文考试也是这样。期末考试前,女儿在一次语文考试中又丢了3分。试题是这样的:把下列字词连成句子写出来,再加标点。给的字词是:发明、电灯、爱迪生、是、的。女儿的答案是:“是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尽管语句通顺,也符合题目要求,而且是个正确的强调句式,但女儿没得一分,理由竟然是和标准答案不符。原来上面给的标准答案是“电灯是爱迪生发明的。”或“爱迪生是发明电灯的。”
数次的经历让我迷茫,孩子更是不知所措。孩子对我说“爸爸,我不会答题了。”难道今天的教育就是这样的吗?这样的教育能教好孩子吗?
评析
评价在课程实施中起着激励、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传统的评价标准机械、单一,过于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略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个性间的差异性。
新课程的评价理念,在《纲要》中有这样的表述:“建立促进学生发展评价体系,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我们并不反对标准答案,也不是说在任何问题上也绝对不可能有标准答案,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哪个城市?标准答案当然是“北京”。问题是,我们现在的标准答案不仅是唯一的,而且极其死板,规定只能答哪几条,连次序都不能变。这种标准答案不仅不能测试出学生的实际水平,而且给学生一种暗示:你只能这样想、这样答,不能那样想、那样答。这种暗示如果转化成了学生的心理定势,就会阻碍他们的思维,影响他们的未来。
“多一把尺子,就多一批好学生。”许多好学生是老师评价的结果。老师应该更多地激励学生,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而不是一味地用所谓的标准答案去压抑学生、打击学生;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关注学习的结果,更需要师生之间能进行心与心的沟通,情与情的交流,从而帮助学生客观地认识自我,发现自己的不足,肯定自己的价值,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